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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比利时机械产品铁路运输 进口产品清关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2023-11-01        浏览次数:6        返回列表
进口比利时机械产品铁路运输  进口产品清关注意事项

进口比利时机械产品铁路运输  进口产品清关注意事项


一、旧机械设备进口过程中注意事项:

1.旧机械设备进口申报时,如海关对申报价格有异议,会对申报价格审价,通常按照内部系统同类产品的价格进行对比,然后给出一个认定价格,如果进口商认为海关给出的价格太高,无法接受,就需要补充价格证明文件(如信用证、付汇记录、采购磋商邮件信息、同款或类似进口产品价格)与海关磋商。

2.旧机械设备进口申报,进境口岸海关查验时,一般会特别检查机器设备是否有铭牌及铭牌信息(标注机器的名称、型号、电压、制造年限等信息)是否与申报单证信息一致。

3.旧机械设备进口时常会用木箱打包或在机械设备底部放置垫木以此来保护设备,这些相应的木质包装必须有IPPC熏蒸标识。

4.旧机械设备在口岸海关放行后,还有一个目的地查验的手续,需要企业属地海关部门上门对货物进行验收,届时根据属地海关要求监管拆箱或不拆箱,并对旧设备做验收工作,检验此批进口的旧设备是否可以正常运行使用,只有验收合格此进口的机械设备方可生产使用或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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